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值班细则
发布时间:
2014-04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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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值班细则
为了提高工作效率,保持学生会成员良好的精神风貌,特制定如下细则:
1. 学生会成员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,不迟到,不早退。无故迟到或早退次者予以警告,迟到或早退次折合一次缺席,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除名。
2. 按时签到,严格按规定及时做好值班记录,不允许代签,若中途离开,则视为缺席。
3. 学生会例会、值班及有关活动,原则上不允许请假,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。
4. 值班人员要及时打扫值班室,保持值班室整洁,不乱扔果皮、纸屑,值班室内物品需要排放整齐,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。
5. 学生会成员要遵守办公礼仪,注重仪表,言谈举止之稳重,不得穿拖鞋进入值班室。
6. 值班室内贵重物品,如电脑、壁橱、办公桌等办公用品,是学生会全体成员公共办公用品,请勿擅为己用,以便学生会正常工作。
7. 值班室内座椅,请勿擅自挪用或外借。
8. 保管值班室钥匙的人员,请勿将钥匙擅自外借,物品如有遗失,按原价赔偿。
本细则于2010年9月22日起执行。
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秘书处
2010年9月22日